烟台企业职工社保参保范围 烟台社保标准

烟台企业职工社保参保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挂档的形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险种、缴费基数和比例规定
【烟台企业职工社保参保范围 烟台社保标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 。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24%(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现行费率: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由用人单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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