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雨露计划申报指南 重庆雨露计划资助申请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 。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 。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 。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 , 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
二、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中、高职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
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三、补助期限
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年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 。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 。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
四、补助程序
要严格按程序申报,每个被资助学生务必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交学费凭证、建档立卡脱贫户信息打印件,由村委会初审签字盖章后,报街镇审核签字盖章,再报送区/县乡村振兴局审定汇总并签字盖章予以公示后进行资金补助发放 。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 。凡符合条件的我区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 , 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我区/县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二)直补到户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 , 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有效方式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 。
(三)分期发放 。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 。3月10日至5月10日进行申报,6月10日前完成审核 , 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
【重庆雨露计划申报指南 重庆雨露计划资助申请】(二)秋季学期 。9月20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 , 12月10日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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