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山东跨省婚姻登记预约申请特殊情形

关于受理省内跨市及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申请公告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我省作为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于2021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自2021年5月27日8:00起,全省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受理省内跨市及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申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山东跨省婚姻登记预约申请特殊情形】一、 试点事项
1.结(离)婚登记 。
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
2.补领婚姻登记证 。
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 , 可以到山东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
二、特殊情形
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原登记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
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军人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一方为军人 , 非军人方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在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均为军人的结(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以及以军人身份补领离婚证,按照原规定办理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按照原规定办理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按照原规定办理 。
推荐阅读
- 临沂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申请公告 临沂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申请公告在哪里
- 临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临沂跨省婚姻登记办理方式
- 铜陵四价九价HPV疫苗网上预约
- 沂水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七夕为爱加班公告
- 临沂全市婚姻登记处七夕节加班公告几点发 临沂全市婚姻登记处七夕节加班公告
- 临沂各区县婚姻登记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 兰山区七夕节办理结婚登记公告 兰山区婚姻登记预约
- 山东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通知 山东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通知书
- 山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系统暂停部分人社服务公告
- 开平碉楼参观网上预约入口及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