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温州发布校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办法


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近日 , 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温州市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我市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采购管理工作,确保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质量与服务 。
《办法》共26条,主要明确了执行的标准、选用规则、规范采购、验收监测、监督检查等 。《办法》明确,校服选用实行特色校服或学生服二选一制度 。特色校服或学生服选用应从学校规模、办学特色、资金来源等方面综合考虑 。校服款式和学生床上用品品种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 。

【试行 温州发布校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办法】
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的采购只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一是采取县(市、区)域统一招标;二是学校自行组织采购;三是学生自行选购 。
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采购评委会负责采购评审,评委会成员应从“政采云”、教育技术专项评审与指导专家库等平台抽取专家 , 和学校、家长代表共同组成 。鼓励条件具备的县(市、区)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免费配放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鼓励具备回收循环利用校服的绿色环保企业参与投标 。

对于校服,很多家长最为关心的还是质量问题 。对此,《办法》明确了验收校服的“双送检”制度 。首检由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配饰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 作为投标前置条件;二检由学校随机抽取检测所需数量校服 , 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送检 , 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列支,不得向学校家长另外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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