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费处理方法:
参保人员去世,不论参保人员是否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储存余额(包括财政补贴)都会一次性退给参保人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参保人员去世后,其丧葬费领取方法: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丧葬补助金 。
淄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
1. 60周岁142元/月;
2. 65-74周岁147元/月;
【淄博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3. 75周岁以上的152元/月 。
推荐阅读
- 淄博养老保险基础金标准是多少 淄博养老保险基础金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 淄博养老资格认证方法 淄博市养老资格认证
- 淄博生育津贴 淄博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
- 淄博养老资格认证 淄博养老金资格认证
- 淄博生育保险报销项目有哪些 淄博生育保险报销项目有哪些内容
- 淄博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淄博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攻略
- 淄博市生育险 淄博生育保险支付费用标准
- 淄博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淄博生育津贴多久到账?
- 淄博市生孩子报销比例 淄博生育保险流产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 淄博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淄博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分几笔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