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居民医保大病起付标准 韶关居民医保大病起付标准

?韶关居民医保大病起付标准:
韶关居民医保大病起付标准为1.3万元(不包括住院起付线) , 一年度内参保居民只承担一个大病起付标准 。
【推荐阅读】
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费用0至3万元(含3万元) , 报销比例为65%;3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5% 。
【韶关居民医保大病起付标准 韶关居民医保大病起付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特困供养人员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60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 。
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相衔接 , 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达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时,大病保险不再支付 。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 。
推荐阅读
- 江门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江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中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中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怎么缴费?
- 中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 中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怎么参加?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 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 中山新生儿怎么参加居民医保 外地户口新生儿在中山医保怎么办理流程
- 中山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要什么材料?
- 中山新生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中山市新生儿社保卡
- 中山城乡居民医保粤省事缴费指引 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