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失业保险参保要求是什么? 淄博市失业金标准

失业保险参保要求:
【淄博市失业保险参保要求是什么? 淄博市失业金标准】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应当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缴纳失业保险费:
1. 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 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4.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5.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6.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7. 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军籍职工 。
推荐阅读
- 淄博市失业保险处 淄博市失业保险缴纳人群有哪些
- 淄博市失业保险领取 淄博失业保险领取办法
- 淄博的社保转移到济南 淄博市社保转移
- 淄博市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淄博市省内异地就医
- 淄博市社保补缴 淄博市养老保险补缴
- 淄博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淄博失业保险补助
- 淄博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
- 淄博养老资格认证方法 淄博市养老资格认证
- 淄博市生育险 淄博生育保险支付费用标准
- 淄博市生孩子报销比例 淄博生育保险流产的报销比例是多少